关于名胜区建设领域开展2010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
杭西质监〔2010〕8号
关于名胜区建设领域开展2010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
区(局)属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要求,以及名胜区关于开展2010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安排,区(局)决定6月份同步在建设领域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全面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,结合继续深入开展“安全生产年”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及“平安工地”创建活动,以强化安全意识、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,全面贯彻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,深入宣传“安全发展”指导原则和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,提升公众安全意识,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
二、组织领导
为认真做好我区建设领域“全国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组织协调、宣传、教育实施工作,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决定成立西湖风景名胜区建设领域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由华茵同志任组长,韩建国、蔡晓彤任副组长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王福章任办公室主任,钟永权为联络员。具体负责全区建设领域“全国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组织、实施、指导、协调和监督工作。
三、活动安排
(一)宣传动员阶段(6月1日~6月10日)
1、加强宣传教育,突出主题,营造“安全发展、预防为主”的氛围。要求各单位在“全国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中,督促施工企业在办公场所、工地现场等处悬挂宣传横幅,张贴宣传资料,营造活动氛围。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中,要把学习贯彻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、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》、《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》等作为 “安全生产月”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认真对待,并且利用板报、挂图、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,通过多种渠道,加大宣传力度。
2、组织安全生产学习交流会,邀请各基层单位分管领导、基建科长及各主要建设工地的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,学习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及有关知识,交流工作经验。
(二)自查提高阶段(6月5日~6月15日)
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起,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,按照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认真组织开展自查,要将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,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,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工作。要不断查找问题,堵塞漏洞,形成制度不断完善、工作不断细化、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,促进企业持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,实现管理标准化、现场标准化和操作标准化,推动企业安全措施的落实,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。各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也要加强日常管理,加大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,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。各建设工地施工单位应在6月20日前将现场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。
(三)监督检查及总结阶段(6月20日~6月30日)
我局将会同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结合企业的自查情况,根据“安全生产月”的要求,结合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,全面开展对工程现场的检查整治工作。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认真督促整改,不留死角。对制度不落实,整改不到位,措施不得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,严格按《安全生产法》和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、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》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,绝不手软。同时认真做好经验总结,要求各施工单位在6月25日前将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总结及《名胜区开展“全国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》报区质安监站,区质安监站汇总后报我局。
四、活动要求
(一)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为重点,广泛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,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。
区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,由主要领导牵头,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,加强对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领导。各重点建设工程要组织力量,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。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工作,对新职工上岗前认真实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,对项目经理、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应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,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教育计划,按时参加省、市和区组织的各项安全培训、考核工作。
(二)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。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省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,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,强调“谁施工,谁负责”,抓好目标责任制的签订与落实,明确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,将安全施工落实到第一线。要求各建设单位与各施工项目部、施工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,实行领导负责、部门负责、岗位负责,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、每个人员,落实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,使所有人都担负起安全责任。
(三)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继续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,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,强化重大事故防范机制,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,全面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、安全生产水平。要加大对事故多发的重点环节、重点部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力度,以杜绝重大事故,减少一般事故。我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是:各类脚手架;基坑开挖;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;各类起重机、挖掘机等大型施工机具;房屋建筑拆除等。各责任单位要定期检查工地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,我局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进行不定期督查和抽查。
(四)进一步加强事故责任追究制度,发生事故要按规定程序和制度及时上报、调查、处理和结案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建立和完善事故报送系统,对事故处理要坚持按照“四不放过”原则和省、市有关安全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。
(五)注重实效,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。紧紧围绕“安全发展、预防为主”的活动主题,要求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,把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作为头等重要的事来抓,发挥自身管理优势,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责任制,促进建设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的协调发展,为建设景区贡献力量。
附:名胜区开展“全国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
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
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
二○一○年六月二日
(杭西质监〔2010〕8号)关于名胜区建设领域开展2010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.doc